2018新能源補貼政策
【太平洋汽車網】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在其官網上正式發(fā)布由四部委聯(lián)合起草的《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普遍減少。同時,《通知》進一步提高了新能源車電池密度的要求。
新標準自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2017年補貼標準的0.7倍執(zhí)行,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補貼方案削低補高、進一步鼓勵技術進步。2018年新版補貼方案里,將“提高技術門檻要求”作為開宗明義的首條綱領,明確提出要鼓勵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車型應用,將補貼資金顯著傾斜于更高技術水平的車型,而且維持對燃料電池的補貼額度不變。這表明,在經歷了萌芽、起步、規(guī)模推廣之后,行業(yè)主管部門在新能源汽車發(fā)展的提質換擋期,對于新能源汽車綜合技術水平的發(fā)展提升比以往任何時期都更加看重。
分階段過渡,為車企預留準備和切換時間/空間。本次補貼方案相比此前歷次補貼政策不同的是,其首次出現了“分階段執(zhí)行”的管理思路。簡而言之,就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執(zhí)行不同的補貼政策。出現該方式的原因有以下幾點:一是政策為2018年2月份才出臺,此前的政策空白期中產銷的新能源汽車采用新辦法實在說不過去(先后關系);二是距離2016年12月30日財政部等四部委制定的舊補貼政策過去僅一年出頭,頻繁調整給車企帶來的壓力確實很大;三是新車型的技術指標調整、開發(fā)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僅標定試驗就得花費至少數月時間。但無論如何,新政策中能切實從車企實際情況出發(fā),做出柔性調整這一點值得充分肯定。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朱真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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