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什么情況下應自行撤離現(xiàn)場
2025-01-01 16:26:09
作者:資訊小編
目前實行的是,每日6:00至20:00,在大連市內(nèi)中、西、沙、甘四區(qū)道路上發(fā)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車輛可自行移動且單方車輛損失在2千元以下,各方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自行撤離現(xiàn)場,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向保險公司報案后,協(xié)商解決損害賠償事宜或前往“大連市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中心”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的;
(二)事故車輛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四)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
(五)事故車輛未在本市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的;
(六)駕駛?cè)藷o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七)駕駛?cè)擞酗嬀?、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
(八)依法不適用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處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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