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貼膜改色不備案會怎樣
2022-10-27 12:32:42
作者:蔡金盛
不備案換色,發(fā)現(xiàn)罰款200元,不扣分?!?a class="cmsLink askLink"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變更車身顏色,不按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給予警告或者罰款。并且車輛可以被扣留并變回原來的車身顏色。
申請變更機動車車身顏色,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并繳納全部罰款后,方可清退車輛。
根據(jù)《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第二章第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顏色變化面積未超過30%的,無需辦理變更登記。反之,超過30%,則需要在車輛改色后10天內(nèi)進行備案登記。
車輛變色注意事項:
在機動車輛準備改變顏色之前,有必要咨詢車輛注冊地的dmv。如果允許機動車在該區(qū)域改色,如果該區(qū)域不支持此方式,則改色后無法辦理備案手續(xù),只能恢復車輛本色。
此外,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條,允許車主改變車輛顏色、安裝大型圍擋、更換發(fā)動機等。在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之前。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改變身體顏色。
更換發(fā)動機。
更換車身或車架。
因質(zhì)量問題更換整車。
機動車使用性質(zhì)變更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機動車的。
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管轄區(qū)域的。
此外,根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的第15條: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噴涂標志和圖案,安裝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或者使用上述車輛專用或者類似的標志、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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