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購車補貼 2023
溫州購車補貼 2023 情況如下:
溫州灣新區(qū) 2023 年第四期汽車消費券于 6 月 21 日至 30 日發(fā)放,總額度 400 萬元,先到先得。
按車價分四檔補貼,5 萬元(含)以上 10 萬元以下補貼 2000 元,10 萬元(含)以上 20 萬元以下補貼 4000 元,20 萬元(含)以上 30 萬元以下補貼 6000 元,30 萬元(含)以上補貼 8000 元。
在溫州灣新區(qū)當?shù)貐⒓踊顒拥钠囦N售企業(yè)購置 7 座(含)以下新車(不含營運、貨車、特種用車、7 座以上客車)的消費者可申領,單位、企業(yè)等非個人用戶不享受。
購車手續(xù)齊備后,登錄閱龍灣 APP 在線申領。申報信息包括購車人姓名、電話、身份證號、銀行賬號、銷售企業(yè)名稱、車牌號、車架號、車價等,上傳材料有購車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訂購合同掃描件、機動車交易發(fā)票掃描件、行駛證掃描件。
交易發(fā)票開票日期、訂購合同須在 6 月 21 日(含)至 30 日(含)期間,行駛證時間須在 6 月 21 日(含)至 7 月 7 日(含)期間。
系統(tǒng) 6 月 30 日 24 時或資金池清零時關閉申領功能,行駛證、上牌時間延長至 7 月 7 日 24 時,逾期視為放棄。
每個消費者購置一輛新車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因自身原因導致補貼無法或延遲發(fā)放后果自負。
汽車消費券只能用于購買新車,不得變相用于其他用途。參與活動的企業(yè)應制訂配套讓利促銷方案,不借機漲價加價,嚴禁弄虛作假。
消費者須在 7 月 7 日 24 時前完成上牌并提交申報信息及材料,委托第三方審計后于 11 月底前發(fā)放補助。
活動嚴格執(zhí)行補助發(fā)放痕跡管理,消費者換車要提交新發(fā)票并報備,退車要退還補助,嚴禁虛開發(fā)票套取補助。
甌海 2023 年第四期汽車消費券于 12 月 25 日至 31 日發(fā)放,總額 600 萬元,先到先得。
全體在溫人員(包括市外來溫人員)均可參與。
在甌海區(qū)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yè)(含入庫培育企業(yè))購置 7 座(含)以下新車(不含二手車、其他客車、營運車輛、貨車、特種用車)的消費者可申領,不包含法人企業(yè)。
購車行為、發(fā)票開具、購置稅繳納、行駛證注冊時間均要符合要求,行駛證發(fā)證地、購置稅繳納地須為溫州市。
消費者本人通過“掌上甌?!盇PP 申領,活動結束后經審計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公示確認,補助發(fā)至消費者銀行卡。
參與活動企業(yè)要制定讓利方案,不借機漲價加價,嚴禁弄虛作假。
活動嚴格執(zhí)行補助發(fā)放痕跡管理,消費者換車要報備,退車要退補助,申請人等相關信息必須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有要求,因自身原因導致問題后果自負,嚴禁違規(guī)套取補助。
溫州汽車以舊換新政策也有加碼,個人在溫州購置新車可享受補貼。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方面,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購置新車可申請一次性補貼。
換購新能源乘用車,5 萬元至 15 萬元補貼 10000 元,15 萬元至 25 萬元補貼 15000 元,25 萬元以上補貼 18000 元。
換購燃油乘用車,5 萬元至 15 萬元補貼 6000 元,15 萬元至 25 萬元補貼 10000 元,25 萬元以上補貼 15000 元。
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讓的舊車應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微信“浙江省汽車置換更新”小程序申報。
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方面,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特定乘用車并購置新車有補貼,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相關小程序申報。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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