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
如果是輕微事故,人未傷、有保險、車能動且無嚴重交通違法,可用“交管 12123”快速處理理賠。做法是:立即開危險報警閃光燈,設三角警示牌;現(xiàn)場拍照取證,至少 3 張,包括車輛側前方、側后方、碰撞部位,拍清路況和標志標線;拍照后將車撤到安全位置;打開“交管 12123”自主操作;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
嚴重事故致人員受傷、車無法開,要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開危險警示燈,設三角警示牌,普通公路 50 至 100 米,高速 150 米以外。有人受傷先打 120,不要隨意移動傷者。車內(nèi)人員移至安全區(qū),迅速報警、打保險電話。向專業(yè)機構求救,高速上別自行維修。
事故處理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立案。派員赴現(xiàn)場搶救傷者和財產(chǎn),勘查收集證據(jù)。查清事故后認定責任。根據(jù)違章行為等對當事人責任作出認定。然后裁決處罰,依法給予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再進行損害賠償調解,召集雙方按責任劃分賠償比例調解,達成協(xié)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期限 30 日,必要可延長 15 日。傷從治療終結或定殘起,死從辦喪葬事宜結束起,僅財產(chǎn)損失從確定損失起。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不履行,不再調解,可向法院起訴。
責任劃分:一方過錯另一方無過錯,過錯方全責;都有過錯,過錯大主責,相當同責,小次責;逃逸、故意全責。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超出交強險部分按不同比例擔責。
不認可交警責任認定,可在收到認定書 3 日內(nèi)書面申請復核一次,提供證據(jù)。復核仍有異議,訴訟中提出。
事故中法律沒規(guī)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義務,交警不強迫,調解自愿,法院判決。特殊情況從道德角度肇事方可墊付,交強險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 1.8 萬元,墊付款最好在限額內(nèi),保留好相關材料避免糾紛。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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