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逃逸拘留多久
交通事故后逃逸拘留多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chǎn)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肇事逃逸涉嫌構成犯罪,依法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拘留三天到三十天不等。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通常會在拘留后的三天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天到四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到三十天。
肇事逃逸的認定涉及兩個關鍵要素:一是對肇事事故的明知,二是逃避搶救義務或責任追究的行為。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在此之后采取了逃避搶救傷者或逃避法律追究的行動。明知并不要求行為人對事故的所有細節(jié)都有具體了解,只要對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即可。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中的任一動機成立,都足以構成逃逸的認定。
肇事逃逸后的處罰措施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但通常包括行政處罰和可能的刑事責任。在行政處罰方面,除了上述提到的十五日以下拘留外,還可能面臨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處罰。如果逃逸行為構成犯罪,如交通肇事罪等,則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刑事處罰,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逃逸行為還可能對民事賠償產(chǎn)生影響,逃逸者可能需要承擔更重的賠償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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