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車牌需要哪些證件?
補辦車牌需要準備以下證件:
車輛行駛證,用于證明車輛合法上路;
車主身份證,證明車主身份;
機動車登記證,包含車輛基本信息;
如果是公車,還需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
具體流程如下:
首先填寫補領牌證申請表,如果是公車,申請表要加蓋單位公章。
然后提交材料,包括車輛行駛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另一塊車牌(若有)等。
車管所審核通過后,會提供一張警務回執(zhí)單和一張臨時牌照。臨時牌照需貼在車輛前風擋明顯位置。
如果車輛只丟失一個牌照,辦理補辦手續(xù)時需將舊牌照交回。
需要注意的是,臨時牌照不影響車輛年檢,可以正常使用。
如果找人代辦,需要車主開具《授權(quán)委托書》,雙方簽名,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而且在補辦車牌前,一定要把車輛的違章記錄處理完。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zhuǎn)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這些條件包括:在辦理機動車遷出、共同所有人變更、轉(zhuǎn)讓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nèi)提出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且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在鄭州各地區(qū)車管所補辦車牌時,盡量避開中午 11 點至下午 1 點,這個時段服務窗口少。
補辦周期為 8 個工作日,加上兩天周末假期需 10 天,臨牌使用周期為 15 天,不用擔心沒車開,可根據(jù)意愿申請臨牌。
補辦牌照費用約 200 元左右。
8 個工作日后,可再次前往車管所,帶著繳費發(fā)票、行駛證以及受理憑證到發(fā)牌窗口領取,也可選擇郵政快遞服務,需在申請補辦車牌當天同時辦理,每副車牌收 15 元,約 3 個工作日內(nèi)送到。
7 月車管所新出規(guī)定,補辦車牌需提供在轄區(qū)派出所開具的《丟失證明》。
如果車輛登記的車主是單位,還需攜帶單位組織機構(gòu)代碼以及組織機構(gòu)代碼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和行車證原件,到車管所車務大廳領取《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填寫后加蓋單位公章。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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