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貨車的定義是什么
2024-12-25 11:44:29
作者:資訊小編
多用途貨車是一種具有四輪驅動的高性能輕便“汽車”。
它具有長頭車身、敞開式貨箱和駕駛室結構,核定乘坐人數(shù)不超 5 人(含駕駛人),車輛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 3500kg,駕駛室高度不超 2100mm,貨箱欄板上端離地高度不超 1500mm。
多用途貨車最早在二戰(zhàn)時出現(xiàn),由美軍提出設計要求,當時被稱為“Jeep”,戰(zhàn)后逐漸演變成民用的“多用途貨車”。
它不僅在軍事領域應用廣泛,在商業(yè)領域也發(fā)揮重要作用,能運輸貨物、搬運家具、運輸建筑材料等。
在分類上,多用途貨車屬于商用車,按照新國家標準《汽車和掛車類型術語及定義》,被細分為普通貨車、多用途貨車、全掛牽引車、越野貨車、專用作業(yè)車、專用貨車等。
在國內,對貨車的分類較混亂,有按總質量分,也有用發(fā)動機排氣量分。
多用途貨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皮卡,在武漢,為保障隧道通行安全,多用途貨車全天 24 小時禁止通行長江隧道、長江公鐵隧道。此外,有些地方為服務經(jīng)濟發(fā)展,放寬了新能源載貨汽車、多用途貨車的通行限制。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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