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激活電池?
激活電池的方法因電池類型、狀態(tài)而異。對于正常使用的新電池,初次充電6到8小時、完整放電、循環(huán)充放電3到5次即可激活;“餓死”的電池,若為設備小電池,可拆出單獨充電激活,若是電動車電池,閑置小于兩個月用低電壓充電器激活,大于兩個月用高電流充電器激活,也可用放電激活法。激活電池能提高容量、延長壽命,操作時要按正確方法進行。
具體來說,新電池的激活需把握好初次充電環(huán)節(jié),務必使用原裝充電器,充電時長控制在6到8小時,如此能讓電池的各項性能達到最佳狀態(tài)。完成初次充電后,進行完整放電,即讓設備正常工作直至電量提示較低,但要注意避免深度放電,以防損害電池。接著進行3到5次的循環(huán)充放電,每次充放電之間適當保持間隔,使電池的活性充分被激發(fā)出來。
若是“餓死”的小電池,像從筋膜槍等設備中拆出的那種,激活步驟相對復雜些。首先要用萬用表測量,若發(fā)現沒電充不進去,需將串聯的電池分開。取一個5伏手機充電頭,剪出充電線并明確正負極,分清電池正負極后,用絕緣膠布貼住線頭再插上電源,給每個電池單獨充電1到2分鐘進行激活,完成后焊接回去,之后仍需用專用充電器充電。
電動車“餓死”的電池激活方法多樣。閑置時間小于兩個月的,采用低電壓充電器激活法,選用低一級電壓的充電器充電約2小時,無反應可反復操作;閑置時間大于兩個月的,使用高電流充電器激活法,充電8小時左右。還可以用放電激活法,連接充電器正常充電時,打開車燈并腳踏腳踏板10分鐘左右,查看充電器是否紅燈。
總之,激活電池需根據不同情況選擇合適方法,操作過程要謹慎。若不確定或不熟悉,建議尋求專業(yè)人員幫助,確保電池安全有效激活,延長使用壽命。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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