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電池,那就零排放。其實如果真要說零排放,這電瓶車實際上還拖著個極度污染的電瓶,這個電瓶發(fā)生泄漏造成的污染比汽油大多了。把駕駛需要消耗的電力折算出的污染排放也不會比同等駕駛燒油的排放量少。如果在同等價格下,適用的車輛數(shù)要硬算下來,N個小排量車和單個高價位的大排量車對比起來,實際上的污染遠超大排量車。政策只管單位排放量,即單位缸體容量排放濃度,這個百分數(shù)超標就限制和禁止,小排量、缸數(shù)、體積下來了,單位有害物質(zhì)占有的百分比濃度下來了,貌似達標了,而累計排放量不在政策考慮范圍內(nèi),是個卵政。一是個實際情況是,3臺小排量的車排放總計量肯定超一輛大排量的總體量,就價格而言,一輛200萬的車的排放量肯定沒有20輛10萬車的和計量,憑什么大排量的車要比小排量多交N多排量稅?二是大排量豪車的年累計行駛時間,肯定不及價格相當,數(shù)量幾倍的小排量車的合計時間。綜合起來,政策對大排量車的限制不盡合理。政策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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