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車輛辦理流程1。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必須處理;2.代理人憑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完稅或免稅憑證填寫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申請表。經核查,符合規(guī)定的,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并在行駛證側頁簽注;3.同時,向環(huán)保許可窗口提交駕駛證復印件后,辦理環(huán)保豁免證明。適用車型根據相關政策,六年內免檢政策適用的車輛包括非營運車輛(含大型車輛)和非營運小型客車。不適用型號1。面包車、7座及以上車輛不免檢。2.6年內,新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不享受免賠額政策。3.車輛出廠后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不享受免檢政策。適用時間2012年9月1日后注冊的車輛可享受兩次免檢優(yōu)惠;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登記的車輛只能免檢一次。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冊的車輛不能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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