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以下為購置稅的相關資料:1、定義解釋:購置稅是由稅務機關征收的購置稅制設置范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征收的稅收,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2、計算方法:現行車輛購置稅法的基本規(guī)范,是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自用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 價外費用)×10% ,其中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進口車稅率計算: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 關稅 消費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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