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后,車牌可以保存一年:1。自2017年6月20日起,公安部啟動舊車過戶或報廢工作后,原車主在購買新車或二手車時,可使用原車牌號,或申請使用新車牌號的措施;2.將原機動車號牌使用3年后方可保留的要求調(diào)整為使用1年后申請保留。同時,保留原號的申請時限在原車過戶或報廢后6個月內(nèi)提出,可調(diào)整為1年;3.舊車過戶或報廢后,符合車牌號使用滿一年要求的原車主,無論是買新車還是二手車,都可以使用原車牌號或新車牌號。原車主一年內(nèi)不申請使用的,號牌將重新進入選號池,向社會公開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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