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紅燈不可以掉頭,這樣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其他禁止掉頭的情況如下:有“禁止掉頭”標志或“禁止左轉”標志禁止掉頭:只要有禁止掉頭的指示牌,那么該路口就不能掉頭。掉頭的動作也是左轉的一種延伸,因此路口如果有禁止左轉的指示牌,那么該路口也禁止掉頭。無左轉車道時禁止掉頭:即使是在最左側車道,如果沒有允許左轉的標志,也是不允許掉頭的。第二條左轉車道線內禁止掉頭:當車輛停在第二條左轉車道內時,不能掉頭。在沒有任何指示標志的情況下,車輛只能在最內側左轉車道掉頭。高速公路上禁止掉頭: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屬于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記12分。如果在高速公路錯過匝道,要繼續(xù)向前行駛到下一個匝道出口駛離高速,切勿心存僥幸違法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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