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會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shù)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一審判決下達后,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為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如果被告拒絕履行,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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