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部分省市支持電子駕駛證的使用。電子駕駛證目前并不是全國通用的,駕駛出門應隨身攜帶駕駛證原件,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機動車。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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