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五十條規(guī)定: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shù)綑C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換領準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達到70歲的老人如想駕駛機動車的,必須每年向車管所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的健康證明,如果沒有提交健康證明的,車管所將注銷駕駛證。如果老年人出現(xiàn)手腳不便、反應能力差的情況,是不允許在駕駛機動車,畢竟開車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且非常消耗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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