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類型的駕照預約不同。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首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新增準駕車型時,申請人預約考試科目三,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報考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在取得學習者駕駛證后二十日內(nèi)預約考試;
(二)申請小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書三十日后,預約考試;
(三)報考大型客車、重型掛車、城市客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取得學習駕駛證四十日后預約考試。已經(jīng)持有汽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取得學習駕駛證書30日后預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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