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四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一次記2分: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
擴展內容:
1.駕駛人在城市快速路行駛時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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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扣2分;
2.駕駛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處50元罰款,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有中央分隔帶的道路,四車道以上,全部或部分采用立體交叉和出入口控制,供車輛高速行駛);機動車行駛時,乘客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
5.車輛通過高速公路時,乘客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處20元罰款;
6.駕駛人在市區(qū)限速50公里以下的路段駕駛機動車,乘車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后立即改正的,給予口頭警告;
7.當汽車高速行駛和緊急制動時,正確使用安全帶可以將駕駛員和乘客束縛在座椅上,從而避免或減少碰撞傷害。為督促駕駛人使用安全帶,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一次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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