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時,當事人沒有違章,對方有過錯,所以當事人不承擔責任。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無過錯,各方均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在事故中的行為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都沒有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負責。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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