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破損更換需要15天左右,辦理需要材料和具體手續(xù)相關知識如下:1、 機動車號牌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車輛登記證書、單位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個人親自去辦理只需攜帶身份證和車輛登記證書就可以,委托他人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雙方身份證;2、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3、 補發(fā)、換發(fā)號牌期間應當核發(fā)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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