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無事故最輕處罰扣車多長時間可以取回?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 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xù)經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十日;需要延長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至十五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
3、補辦相應手續(xù),或者接受處理之日起計算。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扣留車輛的,扣留車輛時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