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震不賠:遵循了大部分汽修技術在財產(chǎn)保險中不承保地震責任的慣例。在涵蓋了大部分自然災害后,車險條款還將地震排除在外。保險公司對地震保險業(yè)務一直持謹慎態(tài)度。因為缺乏數(shù)據(jù)和經(jīng)驗,保險監(jiān)管部門不一定鼓勵保險公司承保。2.精神損害不予賠償:大部分保險條款都有類似的限制,保險公司缺乏精神損害的認定標準。保險事故引起的相關精神賠償應視為免責。3.酒駕、無證駕駛、年檢不予賠償:上述情況下,駕駛人不具備上路駕駛資格,屬于嚴重違反出行規(guī)定。此外,如果司機實習期未達到允許的駕駛賠償,上了高速公路,保險公司也可能拒賠。4.水淹后啟動發(fā)動機造成的損害不予賠償:如果車輛行駛到積水深處,駕駛員在發(fā)動機熄火后強行點火,屬于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范圍內(nèi)。5.部分零件被盜不賠:如果不是全車被盜,只是輪胎、音響設備、車標等零件。都被偷了,失主只能自認倒霉。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限定“全車被盜或被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件被盜、被搶、被搶或損壞”為除外責任。6.爆胎不賠:汽車輪胎損壞,保險公司不會單獨賠付。但輪胎爆裂導致碰撞、側翻等事故造成的車輛其他部位的損失,保險公司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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