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車道上亮著是直行燈 我卻左轉了這樣算不算闖紅燈?
這種行為不算闖紅燈,算未按導向車道行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擴展資料
在可變車道上行駛須知:
可變車道主要設置在交叉口,可根據(jù)不同時段車輛流量流向的特點,通過專用的交通管理設施,對交通流向進行靈活調控,變換車道的行駛方向。
市民如行經(jīng)可變車道,要注意觀察路側、空中、地面的提示標志,按照電子可變導向標志牌實時顯示的導向箭頭方向指示進入相應的車道。
當電子可變導向標志顯示為左轉箭頭時,可變車道即為左轉車道;當電子可變導向標志顯示為直行箭頭時,可變車道即為直行車道。如不按導向車道指示行駛,將面臨記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閩南網(wǎng)-泉州中心市區(qū)17日啟用首條可變車道 位于東海大街鐘樓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