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的審判結果在2020年11月6日宣判: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松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張小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根據(jù)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信息,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無論判決如何,最終的結果都給亡者的親屬一個最好的彌補。
時隔一年的判決,終究沒有令人辜負。可以讓我們來回顧一下當時的情況,譚明明在醉酒后駕車與八車相刮擦,最后被攔下來,卻被同車的兩個人挑唆,闖了紅燈與轎車相撞,造成了兩死四傷的慘痛局面。而其中死亡的就有譚松韻的母親。由于譚松韻是一名具有影響力的演員,所以這件事情被報道的十分廣泛,群眾議論紛紛,最終時隔一年來了一個最終的判決,也算是安慰了在天之靈。
由于肇事者家里比較有錢,所以當時有很多謠言稱其會花錢買命等等,所以造成了社會很大的動蕩。一年過去,這個事情的最終審判結果告訴我們這些普通的老百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富有或者是貧窮,在法律的面前都會獲得公正的對待,終會得到應有的賠償和應有的懲罰。
這個社會可能是由金錢的多少來決定社會階層,但金錢的多少不能決定一個人的人生價值,就像此案件中的肇事一方,他們是很有錢,但是卻并沒有一個真正的自我人格和道德約束,無視別人的性命,漠視法律,最終只能遭受應有的懲罰。
判決結果大快人心,但失去親人的痛苦也會一直伴隨著一家人的生活。生命只有一次,愿災難離我們遠去,愿亡者能夠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