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面包車不拆座位可以拉貨嗎
7座面包車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不管有沒有拆座位都不可以拉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guī)定: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輪鎮(zhèn)蠢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yè)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申請從事貨臘陪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提出申請并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guī)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旅余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fā)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貨運經營者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參考資料來源: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