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客車、船舶使用稅費標準: 1. 1.0升(含)以下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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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至360元; 2、1.0升至1.6升(含)以上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360至660元; 4、2.0升及以上至2.5升(含)660至1200元; 5、2.5升及以上至3.0升(含)1200元至2400元; )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及以上3600-5400元;車船稅是指按照規(guī)定應當向中國公安、交通、農(nóng)業(yè)、漁業(yè)、軍事等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輛和船舶。是按照規(guī)定的計稅依據(jù)和年度計稅標準計算征收的財產(chǎn)稅。 2007年7月1日起,車主購買交強險需繳納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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