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書下來后多長時間必須理賠
責任書下來后,保險公司通常需在三十日內完成理賠核定,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根據(jù)我國保險法規(guī)定,保險人收到賠償請求后,應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也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這意味著,在責任書下來后,保險公司需要迅速對理賠申請展開評估。若情況簡單、責任明確且資料完整,那么流程會相對迅速,3到5個工作日便可能完成賠付。但倘若涉及多方責任劃分、復雜傷情鑒定或存在爭議等情況,理賠時間就可能延長至30天。核定完成后,一旦雙方達成賠償協(xié)議,保險公司就要在十日內履行賠償責任。
在整個過程中,被保險人需要積極配合調查并提供所需資料。若超期未收到理賠款,被保險人可以與保險公司溝通,若溝通無果,還可通過向監(jiān)管部門投訴、仲裁或提起訴訟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確保理賠順利進行,需要雙方共同遵循相關規(guī)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