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如何計算和處罰
貨車超載的計算方法有兩種,處罰則根據超載情況不同而有所差異。
貨車超載重量計算方法其一為(實際載重 - 標記載重)/標記載重 * 100% 得出超載百分比,比如標記載重20噸,實際載重25噸,(25 - 20)/20 * 100% = 25%,即超載25%;其二是(車含貨過磅重量—行駛證上的總質量)∕行駛證上的核定載質量得出超載量 。
在處罰方面,按照交通法第92條規(guī)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依據機動車駕照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記3分。同時,車輛會被扣留至違法狀態(tài)消除,部分貨物需轉運。若運輸單位車輛有超載行為且經處罰不改,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一年內超載超限3次的,還會影響貨車司機個人征信。
貨車超載的計算與處罰都有明確規(guī)定,旨在保障道路安全。貨車司機應嚴格遵守規(guī)定,杜絕超載行為,維護自身與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