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五去潭柘寺上香,回程的路上前車急剎,追尾??怂?/a>(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對方僅后保險杠塑料板部分裂開。嘉嘉嘛,大家都知道的,裂的地方不少,但沒有散開掉落,正常行車沒問題。因責任明確,報險,定損,過完節(jié)各自修車,因此雙方也都心平氣和,沒發(fā)生生么不愉快。不過對方提出要我先把錢打到其卡上,修完車多退少補,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這些要求似乎有些隱患,因為定損的工作人員建議雙方當面拿修車費用發(fā)票給錢,不然對方先收錢后拖著不給發(fā)票,保險公司就沒法結案賠付。 兄弟們給點建議,因為已經先答應了對方的要求,如何回復?經濟補償如果給的話,多少合適?定損中心說對方修車撐死10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謝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