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fā)生在7月30號,我右拐他直行,當時速度很快撞到我車屁股,他的三輪翻了壓著人滑行2-3米,左小腿大面積擦傷,傷者住院治療,,9月5號出的院,醫(yī)藥費1788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我墊的。36天誤工費加上陪護的誤工費,營養(yǎng)費共計25123元?,F在傷者開口要3萬多余的錢要我賠給他,像這種情況是不是拒付,讓他起訴去?還有為什么保險賠償醫(yī)藥費不是全陪呢?還要按照國家用藥標準來賠償,好郁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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