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在我國境內(nèi)購置規(guī)定的車輛(以下簡稱“應(yīng)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窘忉?】購置,包括購買、進口、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yīng)稅車輛的行為。【解釋2】購置后“自用”的,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購入待售車輛不需要繳納車輛購置稅,待進一步處置時再行確定納稅人,繳納車輛購置稅?!窘忉?】與契稅相同,車輛購置稅由“承受方”繳納?!窘忉?】與耕地占用稅相同,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性”征收制度,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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