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沒有經過3C的認證,是屬于超標電動車。2、電動車的兩輪間的軸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寬度不大于450mm,電機功率不大于400W,必須要有騎行腳踏功能。3、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電池電壓要不大于48V,必須要滿足防火阻燃和防止改造的要求。4、不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車,以及不在電動車產品的備案目錄內的電動車,需要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嫌知息,之后發(fā)放臨時信息牌讓者茄。5、對于領取臨坦察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和低速電動三、四輪車進行過渡期管理,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根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范進行規(guī)定。下列非機動車應當經申領人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牌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1.自行車2.電動自行車2.人力三輪車4.殘疾人機動輪椅車5.江蘇省人民政府規(guī)定應當?shù)怯浀钠渌菣C動車。除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外,其他非機動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