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增分 18 是真的嗎
駕駛證增分 18 不是直接增加的,而是通過學法減分的方式實現(xiàn)。
學法減分的基本原則是,駕駛證從 12 分升到 18 分并非直接加上去,而是在被扣分的情況下,通過學習法規(guī)減分的方式最多消除 6 分。
具體流程是下載并使用交管 12123APP,提交審驗教育申請,學習課程累計 45 分鐘可獲得一分加分。
學法減分規(guī)則方面,根據(jù)《工作規(guī)范》,機動車駕駛人可通過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違法記分,本記分周期最多減免 6 分,超過的分值不會轉移到下一記分周期。
想要獲得減免分數(shù),可以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學習和考試,每次學習 30 分鐘且通過考試可減免一分,或者參與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 1 小時可減免一分。
哪些人可以申請呢?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未滿 12 分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但有一些情形不能申請,比如本記分周期內或者上一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參加滿分教育記錄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減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審驗教育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記錄的。
參加學法減分沒有次數(shù)限制,但一個記分周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 6 分后不能繼續(xù)參加。
只有駕駛證有扣分且扣分在 12 分以下才符合該項條件,不能預存分值。
參加學習考試的內容包括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完成一次學習后必須在 7 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荚嚂r間 20 分鐘,隨機抽取 20 題,題型有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答對 18 道題及以上為合格。
考試未通過的,24 小時內可申請補考,補考以 2 次為限。
用手機學習或考試時接打電話、隨機抓拍未采集到人像、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等會導致學習或考試不通過。
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本次學法減分無效,三個記分周期內公安交管部門不再受理其學法減分申請,會被加入互聯(lián)網服務平臺黑名單,三年內不得通過互聯(lián)網服務平臺、自助機辦理公安交管業(yè)務,還可能被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申請學法減分期間,駕駛人記分達到 12 分,不可以繼續(xù)申請學法減分。
對學習考試審核結果不通過有異議的,在收到審核結果后 24 小時內申請復核,公安交管部門應當在 3 個工作日內復核完畢,并告知復核結果。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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