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任某購買了一輛“
斯柯達”
歐雅小車,一年半以來,行駛不足25000公里其
發(fā)動機中缸即爆穿,在沒有查明損壞原因之前,“
斯柯達”
北京辦事處即聲稱:保修期只有一年,因此不予負責。昨日(3月10日),廣東佛山市消委會有關人士介紹,類似的投訴去年全市已有162宗,今年第一季度有15宗。大部分投訴集中在汽車質量和售后維修方面上,其中有關質量投訴多為國產車,售后服務保障及維修的投訴為進口車。

該人士稱,任先生一事在佛山市消委會介入協(xié)調下,事情仍無法解決,最后任先生只好自己承擔5萬多元的維修費用。無獨有偶,何先生花68萬元購買了一輛
奔馳小轎車,買回來還不到半個月就壞了,而奔馳汽車規(guī)定“廠方的保修期限為出廠的一年內有效”。送去維修時他才被告知:這是一輛已過了保修期的車。他說出于對這個品牌的信任,購車時并沒有詢問關于保修的規(guī)定,而急于出貨的
經銷商當然不會告訴他,因此要自己負擔3000多元的維修費用。
針對上述情況,佛山市消委會副秘書長劉晟認為,我國剛剛開放汽車市場,人們的消費行為還處于初級階段,消費者關注的是汽車的價格,導致價格戰(zhàn)越打越激烈,質量難免會下降。而且目前我國并沒有一部相關三包規(guī)定,也沒有權威的監(jiān)管部門,汽車的售后服務措施由各生產廠家自定,彈性空間很大。
劉晟提醒準備買車的消費者,選擇汽車品牌的同時,一定要留意售后服務,同時也不要盲目追捧進口車。其實,在目前國內汽車消費還沒有完全與國際接軌的情況之下,進口車的售后服務大都自定標準,不一定能符合中國消費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