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2019年和2020年補貼政策調整此前就有計劃。2018年的補貼政策中提及:“提前研究發(fā)布2019年和2020年關鍵技術指標門檻”,就預示了2019年要再調整。其次,雖然2017年、2018年都調整了補貼政策,但是官方口徑都是在《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確定政策框架內修改。而且2019年的調整也在此前的政策中有提及,會延續(xù)以往的施政邏輯。因此2019年的補貼政策會和2018年有很大的持續(xù)性。補貼退坡幅度,也會參考2020年底完全退出的目標,形成逐步下降的緩坡,來給車企適應時間。在補貼退坡幅度上,乘用車退坡幅度不會很大,但商用車——客車和專用車退坡幅度會大得多。第三,雖然近期新能源汽車起火事件頻發(fā),諸多學者專家、業(yè)界人士呼吁不要再提高能量密度。但是,財政部等部門“扶優(yōu)扶強”的政策邏輯不會輕易改變,因此技術門檻——主要就是動力電池能量密度還會繼續(xù)提升。而且,巨額的補貼支出也對財政部門壓力很大,因此會提升要求,以間接縮減補貼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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