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不能低于多少速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或建立鏡像,如有違反,追究法律責任。
網站備案號:粵B2-20040647號-12
舉報郵箱:shenhezhiban@pconline.com.cn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