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交警多長時間才做出責任認定
2024-11-29 04:45:47
作者:資訊小編
車禍交警做出責任認定的時間分多種情況。
一般來說,如果不需要檢驗、鑒定,交警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在固定現(xiàn)場證據(jù)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撤離現(xiàn)場后,若當場具備制作條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具備當場制作條件的,交通警察應當在三日內制作。
發(fā)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jù)。
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jù)材料。
如果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但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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