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的車報廢有補貼嗎
2011 年的車報廢是有補貼的。
比如 2011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使用 6 年以上(含 6 年)且不到 15 年,車長大于 4.8 米(含 4.8 米)、小于 7.5 米,并于當年更新的農(nóng)村客運車輛,補貼標準為每輛車 11000 元。
使用 8 年以上(含 8 年)且不到 15 年,并于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 18000 元。
使用 10 年以上(含 10 年)且不到 15 年的重型載貨汽車,補貼標準為每輛車 18000 元。
無動力裝置的全掛車、半掛車不屬于補貼范圍。
個人消費者報廢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的柴油乘用車或其他燃料類型的乘用車(包括國Ⅲ、國Ⅳ排放標準),或報廢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報廢舊車與購買新車須為同一車主本人,報廢舊車均須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車主本人名下),購買《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內(nèi)的新能源乘用車的可獲得 20000 元的補貼;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的可獲得 15000 元補貼。
10 年以上(含 10 年)不滿 15 年的半掛牽引車、總質(zhì)量 12000 公斤以上的重型貨車(包括普通貨車、廂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封閉貨車、貨車)報廢,重型卡車每輛車補貼 18000 元,中型貨車每輛補貼 13000 元,輕型卡車補貼每輛 9000 元,小型貨車補貼每輛 6000 元,大型客車每輛車補貼 18000 元,中型客車每輛車補貼 11000 元,小型客車(不含轎車)補貼每輛 7000 元,微型客車(不含轎車)補貼每輛 5000 元,排量 1.35 升及以上的報廢汽車,每輛補貼 18000 元,報廢 1 升(不含)至 1.35 升(不含)汽車,每輛補貼 10000 元,排量 1 升及以下的報廢汽車和特種作業(yè)車輛,每輛補貼 6000 元。
要申請車輛報廢補貼,得先開一張普通的增值稅發(fā)票。要拿到普通增值稅發(fā)票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去國稅局領(lǐng)表,回單位讓財務(wù)部蓋章填寫,再沖回國稅局批準。然后購買普通增值稅發(fā)票,回單位找財務(wù)開票。發(fā)票開出后交給回收公司,會給您一張支票,把支票開到您附屬單位的賬戶上,國家補貼會在幾個月內(nèi)匯到汽車掛靠單位賬戶。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